对于各服务型企业在保持现有的经营地址和经营模式不变的前提下,只要将企业注册在重庆渝东南地区,其增值税(营改增)或营业税以纳税总额的30%-50%予以扶持,企业所得税按照地方财政所得部分(中央财政所得60%,地方财政所得40%)的30%予以扶持。
个人独资企业、合伙企业的个人所得税可申请核定征收,按“新五级超额累进税率”算法缴纳个人所得税,此外其增值税、营业税依旧按纳税总额的30%-50%予以扶持。每月扶持!
通过以下途径就可以享受到重庆渝东南地区总部经济扶持政策 。
(1)注册新办公司入驻重庆渝东南地区。
(2)注册地址变更入驻重庆渝东南地区。
(3)设立分公司入驻重庆渝东南地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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